
使用規則
❶ 本券之發行為參與活動之獎勵票券,可等同現金折抵,以主辦單位加蓋戳章為依據。
❷ 本券使用期限為2025年10月25日至2025年10月31日止,請依各攤商的營業時間去兌換商品,逾期作廢。(為避免因天氣因素造成攤商未營業,建議盡早兌換。)
❸ 本券不得找零、轉售、兌換現金或以電子形式儲存金錢價值使用,逾期作廢且不得退換現金。
❹ 攤商針對票券面額不另行開立發票或收據。
❺ 本券撕毀、汙損嚴重致難以辨識者無法使用。
❻ 主辦單位保有最終修改、變更、解釋本活動之權利,若有相關異動將會公告於活動網站, 恕不另行通知。
【注意:有關各攤商營業時間及販售項目,請自行洽詢各攤商,主辦單位不負責協尋。】